不愛了,通常是一件很殘忍的事
也許昨天還山盟海誓決定廝守到老,今天就翻臉不認人好似遇見鬼
也許昨天才說你是我今生的最愛,今天就人間蒸發消失在這世界上
也許某一方會激動地問為什麼?不是都好好的嗎?哪裡出問題了?
答案一點都不難,就是不愛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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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世界上好像有些永遠不變的SOP:
1. 做賊的老愛喊抓賊。
2. 玻璃心男老愛推卸責任,例如我是被什麼死人骨頭帶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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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也許放棄,才能靠近
不再見你,你才會把我記起
所以我要試著離開你,不要再想你
雖然那不是我本意
我以為不露痕跡,思念卻滿溢
那是我無法否認的內心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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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一旦變了心,不可能不被發現的,早晚而已
最可惡的,是不但變了心,還想通吃
這種好噁心的愛情屢見不鮮
為什麼?為什麼要這樣糟蹋自己呢?
這種連求生意志都喪失的愛情早已不是當初的原型了
而就某種程度而言,算是露出原形
原形可能赤裸又醜陋、不堪又傷人呀!
願意清醒了嗎?
願意理智的看清眼前的事實了嗎?
願意認份的接受這樣的結局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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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好想愛他...」她說。
「妳愛他嗎?」我問。
她微微低頭,抿了抿嘴唇,緩緩的說:「我好喜歡他,我願意愛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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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淚中的名字,總在繁星落盡後湧現
那代表了一段抹不去的曾經
也證明了一個忘不記的事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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